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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

发布时间:2015/12/23作者:点击:2184

梁世隆同志:

你于20151215日至1223日已连续旷工9,限你立即回学院上班,否则将按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等规定进行处理,同时旷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你本人全部承担。

  特此通知

 

自贡市职业培训学院

2015年1223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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