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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贡市职业培训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

发布时间:2014/07/02作者:点击:1204


1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,维护社会安定,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。
2、遵守院规、院纪,服从管理,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。
3、明确学习目的,端正学习态度,坚持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。
4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。上、下课时,起立向老师致敬。下课后,请老师先行。
5、上课专心听讲,积极思考老师提出的问题,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,认真回答老师的提问。
6、认真预习、复习,按时独立完成作业。考试不作弊,合理安排课余生活。
7、勤学苦练基本功,努力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操作技能。
8、认真值日,保持校园整洁优美。保持图书馆(室)、阅览室的安静,按要求上好自习课(含早、晚自习)。不在教室和楼道内高声喧哗。

 

二、热爱劳动、文明生产


9、热爱所学专业,遵守职业道德,端正劳动态度,虚心向师傅请教。
10、遵守劳动纪律,严守操作规程,坚持安全生产、文明生产,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实习任务。
11、爱护设备、工量具,节约能源和原材料,注重经济效益。

 

三、自尊自爱、注重仪表


12、维护国家荣誉。尊敬国旗、国徽,升国旗、奏唱国歌时要肃立、脱帽、行注目礼。
13、坐、立、行、读书、写字姿势正确。
14、穿戴整洁、朴素大方。头发干净整齐,男生不留长发不染发,学生一律不得穿拖鞋、背心、裤衩进教室、图书阅览室。
15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。不随地吐痰、乱扔废弃物。不吸烟、不喝酒、不准早恋。
16、举止文明、礼貌、态度和蔼。不打架骂人,不说脏话。不赌博、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。不看色情、杀、迷信的书刊、影视片。
17、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,不做有损国格、人格的事。
18、不进营业性歌舞厅、营业性电子游戏厅、酒吧等不宜学生活动的场所。

 

四、真诚友爱,礼貌待人
19、要学会使用普通话,使用礼貌用语。讲话要注意场合,态度和蔼。
  礼貌用语要做到称呼恰当、态度谦逊、待人和气、谈吐优雅。


招呼语:“同学”、“老师”、“同志”、“师傅”、“先生”、“女士”等。
问候语:“您好”、“工作(学习)忙吧”、“近来好吗”等。
致谢语:“谢谢”、“谢谢您的帮助”、“谢谢关心”、“谢谢合作”等。
答谢语:“没关系”、“别客气”、“不用谢”等。
探询语:“你贵姓”、“怎么称呼您”、“您在哪个单位工作”、“你在哪个班(专业)学习”等。
致歉语:“对不起”、“请原谅”、“打搅您了”、“麻烦您了”等。
安慰语:“不要紧”、“会好的”、“好些了吗”等。
请求语:“请帮一下忙”、“劳驾您”、“请问”等。
告别语:“我走了”、“请留步”等。
送别语:“您慢走”、“欢迎您下次再来”、“一路平安”、“再见”等。


20、尊重他人的人格、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。谦恭礼让,敬老爱幼,尊敬师长、尊重妇女,帮助残疾人。遇见外宾,以礼相待,不卑不亢。
21、尊敬老师,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候。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,接受递送物品要起立并用双手接过。
22、同学之间团结互助,正常交往,真诚相待,不叫侮辱性绰号,不欺侮同学,发生矛盾,应多做自我批评。
23、待客热情,起立迎送,邻里有困难时,主动关心、帮助。
24、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他人房间,动用他人物品,翻看他人信件和日记。
25、惜时守信。答应别人的事要按时做到,做不到时要表示歉意,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。珍惜时光。
26、爱班、爱院,维护集体荣誉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。

 

五、遵守公德、勤俭节约


27、遵守交通规则,维护公共秩序,爱护公共财产;
28、节约水、电、气、粮食,不追求物质享受。生活节俭,不摆阔气,不乱花钱。
29、尊重父母的意见和教导,经常向父母汇报生活、学习、思想情况。
30、学会料理个人生活,自己的衣服用品收放整齐。、
31、外出和到家时,主动同父母、长辈打招呼。未经家长同意,不得在外住宿。凡在学院住宿的学生,必须严格遵守《学生宿舍管理规定》。
32、学生在学院内应争当好学生;在家争当好儿女;在社会上争当好公民。带头遵守社会公德。


学生课堂规则


  一、学生应严守课堂规则,按时上课,不迟到、早退、无故旷课。因故迟到者应在教室门外喊“报告”,经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教室。
  二、学生应尊敬老师、讲究礼貌、上课时。由值日生喊“起立”,全体学生起立行注目礼,经老师回礼后,学生方可坐下。下课时。老师宣布下课,值日生喊“起立”,学生肃立,待老师回礼后离开教室,学生方能按序离开教室。
  三、学生上课时未经老师同意,不得离开座位和教室,回答问题应举手示意,经老师同意后方可发言。
  四、学生应经常保持教室及周围环境的整洁,每天应安排清洁,每周应安排大扫除。
  五、班长或值日生每天应负责保持黑板、讲台的清洁并协助老师搬送仪器、张贴图表等。
  六、教室是学习的专用场所,学生上课或自习时,应保持安静,专心听讲、积极思考、认真笔记、及时完成作业,不得随意走动、讲话和做其它一切与学习无关的事情。
  七、上课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,不得接打电话。
  八、学生上课时应注意礼仪、衣冠整洁。不得穿背心、拖鞋、裤衩进入教室。
  九、教室内一切设施均是国家财产,全体学生应爱惜公物,严禁在门窗、桌椅及墙壁上涂抹刻画。教室内的教学设备、灯光电器、桌椅等物不得随意毁损。损坏公物照价赔偿,故意损坏者还将另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。
  十、教室内应节约用电,人少时应集中用灯,后一人离开教室时应随手关窗、关灯、关门。
  十一、学生应注意安全,任何时间均不得在教室内追逐打闹或进行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。
  十二、对违反本规则者,每位老师和学生都有权制止和对其进行批评教育。情节恶劣、后果严重者,将视其情况由学院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。

 


学生宿舍管理规定


一、学生入学后需住校者,由本人填写住宿申请表,家长签字同意,班主任签注意见,经学管处批准后,交宿管员安排房间与床位。
二、住宿生一经指定房间、床位后,不得自行变更调换。
三、住宿生应严守《学生宿舍管理规定》,每天应按规定时间参加晚点名,晚点名时必须留在自己寝室,不得闩门或以各种理由拒绝点名。
四、住宿生周末留宿者,须填写“周末留宿登记表”,周末留宿者必须按时参加晚点名,不准深夜不归和夜不归宿。
五、各寝室应民主选举一名室长,负责领导全寝室工作,室员必须服从室长的安排。
六、非住校生一律不得进入学生宿舍,男女住宿不得互串对方寝室。
七、住校学生不得留宿亲戚朋友等外来人员,特殊情况(如父母来学院)需临时住宿的,必须填写好书面申请,经学管处批准后方可住宿。
八、院外人员来访,经出示有效证件并在门卫或宿管员登记后,由门卫或宿管员传呼,在门卫室会见。
九、因故晚回学院者,须向门卫或宿管员出示学生证并登记后进入宿舍。任何时候不得翻越院门、围墙、门窗进入学生宿舍。
十、维护宿舍的公共环境卫生,学生寝室内的卫生由各寝室负责,严禁向窗外乱倒污水和乱扔垃圾废弃物。
十一、严禁私自拉接电源电线,严禁使用电炉电器等,不得更换大照明灯泡。
十二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及管制刀具进入学生宿舍。
十三、严禁在宿舍内乱涂、乱刻、乱画和张贴大小字报、反动宣传品等;严禁在宿舍内散布和传阅低级、庸俗、淫秽、色情的书刊、图片。
十四、严禁在宿舍内打架斗殴、抽烟、酗酒、赌博、追逐打闹、放音响、高声喧哗以及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。
十五、爱护公物,室内设备不得随意变动及损毁,损坏公物照价赔偿。故意损坏者,将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。
十六、提高警惕、注意安全,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毒工作,宿舍内不准烧煤油炉,不准放鞭炮、摔酒瓶;不准点蜡烛;不准自行毒鼠、毒蝇、毒蚊;不准偷、拿同学的钱物。
十七、学院领导、值班人员、宿管人员检查寝室时,任何人不得拒绝。要尊重和服从宿管员的领导和安排,有意见和分歧按正常渠道反映,不得无理取闹。
十八、以上各条,如有违反,学院将视其情况与后果,分别或同时给予教育、处罚、取消住宿资格、纪律处分等。触犯刑事者则交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
 

学生会工作制度


一、学生会是学院全体学生的群众组织,是学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。


二、学生会在院团委领导下进行工作。接受院长、副院长、教务处、学管处、班主任的具体指导帮助。


三、学生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3-7人组成,每届任期2-3年,必要时可以提前选举。委员候选人由自己报名、经各班推荐产生。正式委员由候选人经民主竟聘,团委研究,院党委批准产生。委员有缺额时由学生委员会提出方案,将方案报团委批准可进行补选。


四、学生会设主席一人,副主席二人,下设学习、文娱、体育、纪律、生活部;部长由民主竟聘产生,根据工作需要各工作部可选拔若干名干事协助工作。


五、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,其高权利机构为学生代表大会。


六、学生会的任务
  1、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激励广大同学好学上进,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。
  2、团结全院同学认真执行《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,自觉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,营造良好的院风。
  3、积极开展同学喜闻乐见的、生动活泼的各种科技、文体、公益活动,开展勤工助学活动。
  4、协助学院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、生活环境,使全体同学在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诸方面全面发展。
  5、关心同学切身利益,促进同学之间、班级之间、师生之间的团结。
  6、反映同学的合理化建设和提出的正当要求,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。
  7、筹备和召集学生代表大会,并向大会报告工作,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,执行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。
  8、筹备下届学生委员会。
  9、召开委员会议,总结研究工作,讨论学生会工作报告,布置和检查各班委会工作。
  10、对学生奖励和惩罚提出建议。


七、各班委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。班委会在学生会的领导下,在班主任指导下进行工作。


八、学生会干部的岗位职责。
  1、学生会主席:负责学生会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,及时总结学生会工作,定期召开学生会会议,检查督导学生会各部委的工作,定期向代表大会或全院学生大会汇报工作,主持学生会工作,代表学生会参加院内外有关会议。
  2、学生副主席:协助学生会主席工作,负责填写学生学习生活大事记,根据分工检查指导各部的工作,主持学生会活动,代表学生会参加院内外有关会议。
  3、学习部:介绍和反映同学的学习情况,开展有助于同学学习、提高学习效果的活动,开展评教活动、知识竞赛、技能比赛活动等。及时了解同学的学习情况,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。
  4、文娱部:组织同学开展各种丰富多彩、形式多样、生动活泼的文娱活动、组织各种文娱比赛。
 5、体育部:组织同学开展各种丰富多彩、形式多样、生动活泼的体育活动、组织各种体育比赛,协助体育老师组织管理早操、课间操以及开放体育活动室。
  6、生活部:主要负责教室、公区、寝室的卫生检查、评比工作,协助宿管人员搞好寝室管理,协助食堂搞好伙食管理,关心同学的生活福利,管理学生会经费,并定期公布,组织开展勤工俭学活动。
 7、纪律部:负责对学生的纪律检查,出勤考核,组织成立校园护校队并开展工作。


九、学生代表大会制度
  1、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高权利机构。
  2、学生代表。按班级人数15-25%民主选举产生,学生代表每届任期2-3年。
  3、学生代表大会,一般开学后每学期举行一次,在特殊情况下,可提前或推迟举行。
  4、学生代表大会的议题是:
   (1)审查、批准学生会的工作报告;
   (2)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任务;
   (3)修改学生会章程;
   (4)审议学生会经费开支预算和决算;
   (5)选举学生委员会;
   (6)审议其他有关事宜。
  5、学生代表大会的筹备和召开,由学生委员会负责组织。


十、本条例如有不尽事宜,需修改补充,经学生会代表大会通过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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