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来到四川自贡市高级技工学校官方网站!
|
1、教材必须办理入库、记账手续,填好入库清单。未经办理入库记账手续的教材一律不得发放。
2、教材保管员应及时提供准确的教材库存种类和数量,做到帐物相符。并经常检查,以防虫蚀、霉变。
3、对少量不成套或内容明显陈旧的积压教材,必须及时进行报损处理,不得再用于教学。
4、学生所用教材,开课前按课程表发给,并按价计费,填好教材和练习本发放清单。学生领到教材后教材如有缺页、漏印现象,在保证原书整洁,无写、画痕迹的情况下,可予以调换。
5、教材因遗失、损坏,不再补发,需重新购买。计划外用书,在教材库存有余的情况下可以售给,但需加收管理费。
6、教师领用教材,只限于本人所授课程的教材及配套的教学参考书、指导书。
7、教务科可领取本专业教学计划设置的课程教材一套,供研究、教学及听课、代课或试讲教师借用,教材样本保留。
8、向兄弟单位有关人员赠送教材,需由校领导签字批准。
下一篇: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
地 址: 电话:0813-2621598 传 真:0813-2611467
Copyright @ 2023 四川自贡市高级技工学校 版权所有 网站制作:自贡市俊捷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蜀ICP备14012060号-1
川公网安备 51030002000089号